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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我省收费项目数量三年减半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03月10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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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2013年8月23日第一版刊发
(综合处)

  
        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我省收费项目数量三年减半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公布取消了我省批准设立的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至此,我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仅剩23项,相比三年前的52项,减少一半以上。
  取消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戒毒治疗费、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定费、退休干部异地安置管理费、职称计算机考试费、技工学校学费、文物鉴定费、房屋鉴证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拆除人防工程赔偿费等。
  据估算,取消1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年可减少收费大概在1亿元左右,惠及人群至少数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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