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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7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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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

  8月24日,记者获悉,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绩效不佳等问题,四川省就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据悉,到2018年底,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到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意见明确,按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两大类,对行业内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做到应整尽整;对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或已经完成既定目标的涉农资金,予以取消或调整。同时,对清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做到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
  另外,为充分赋予县级自主权,意见中指出允许县级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涉农资金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方案决策前,要听取各方意见,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等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 监管”新模式,逐步推广精准扶贫智能代理记账。同时,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涉农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涉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来源:华西都市报 记者 杨晨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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