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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3月12日
信息来源: 科教与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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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四川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四川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四川省财政厅制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3号)。

一、起草依据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等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七章、三十条,包括总则、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产权登记程序、产权登记监督与管理、附则。一是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即: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申请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二是明确了产权登记变动、注销范围;三是明确了产权登记的具体程序;四是明确了财政厅、主管部门和省属文化企业在产权登记过程中各自的职责;五是明确了文件的有效期等。

三、有效期及施行日期

办法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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