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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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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引导、规范和监督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缺乏统一管理制度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委托事项、机构选择、机构管理、工作保障等方面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助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升。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6章,共31条。在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委托事项、机构选择、机构管理、工作保障进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办法》起草背景和依据,明确第三方机构和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等基本定义,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守的原则。

    第二章为委托事项。主要明确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事项,以及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工作事项的负面清单。

    第三章为机构选择。主要规定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委托方应根据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

    第四章为机构管理。主要明确第三方机构在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为工作保障。主要明确委托方和各级财政部门应给予的经费保障、培训指导、跟踪督导等相关工作保障。

    第六章为附则。主要明确《办法》参照执行、施行日期等内容。

    三、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四、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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