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成都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四川金控旗下四川发展资管公司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入选典型案例。该案系全国省级资产管理公司首例以案外人身份成功处置虚假仲裁、全额捍卫大额优先受偿权的典型案例。
案件源于某实业公司债务重组项目。在债务人违约后,四川发展资管依法取得价值1.16亿元的抵债资产。2022年10月,项目名义总包单位与债务人虚构事实,获取了确认7477万余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仲裁裁决,导致原抵债裁定被撤销,国有资产面临流失风险。
四川金控指导四川发展资管公司迅速组建专项工作组,通过全面梳理证据材料,精准锁定案件关键证据链,构建起“证据链条—实体抗辩—公序良俗”三位一体的诉讼防线,依法推进维权工作。
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中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内容,恢复了四川发展资管公司对1.16亿元国有债权的优先受偿地位。本案的成功处置,直接避免了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为维护金融债权公平受偿提供了重要司法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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