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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3月14日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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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业农村厅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省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深化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省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省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省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省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省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省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省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省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省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省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省级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省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省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业农村厅2021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聚焦1条底线2个确保3个关键4大农村改革开放任务、5项重点工作、6大保障举措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不断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1条底线,即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个确保,即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总产达到700亿斤以上,确保生猪出栏稳定在5800万头左右。3个关键,即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耕地保护与农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农业生态环保、动植物疫病和农业行业等安全。4大农村改革开放任务,即推动以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以实施万企兴万村为抓手,持续扩大农业农村开放合作;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5项重点工作,即提升10+3农业园区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五良融合为牵引加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推广,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6大保障举措,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出台《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修订完善乡村振兴先进县乡示范村和省级星级园区考核办法;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抓好1+5重点工作的调研指导;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四个优先落实。力争通过全年努力,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压舱石地位更加巩固。

1.全力抓好粮食稳产增产和生猪产能恢复巩固,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一是奋力再夺粮食丰收。聚焦只增不减目标,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分解下达粮食面积、产量指标,巩固提升撂荒地整治成果,力争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达到9500万亩、增加31.1万亩,产量达到708亿斤、增产2.52亿斤;油菜籽产量达到315万吨。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情况回头看,防止耕地非粮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稻香杯和农业丰收奖评选。谋划建设国家级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粮食生产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深化酿酒专用粮生产基地建设、天府菜油基地建设,鼓励中稻再生稻、冬油菜种植,推广粮经饲复合种植、稻渔综合种养。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严防严控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开展标准化农药经营门店示范创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46%以上。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抓好包县联系督导。二是巩固生猪复产势头。压实县委书记作为县级生猪复产指挥部指挥长责任,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补助。以100个生猪生产基地县为重点推行标准化养殖,鼓励楼房养猪,新建规模化养殖场1000个,力争规模养殖比例55%以上。坚持抓大不放小带动散户养猪,探索企业+集体经济+农户的农户养猪新路子,因地制宜推广共享猪圈、集体猪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新(改)建现代化、标准化的特色小型猪圈。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面推开分区防控,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加强生猪调运监管,推进屠宰标准化,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小区),实施县级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养殖场建设车辆洗消中心,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乡镇动物防疫员特聘计划,加快补齐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短板,力争生猪全年出栏5800万头左右、年末存栏4000万头以上。努力稳家禽(兔蜂)、增牛羊、发展奶业。三是实施打好种业翻身仗行动。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重点推进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省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新增、保存畜禽遗传物质2万份。加快育种创新步伐,建立生猪育种创新联合体,创建国家区域共享种公猪站,支持天府黑猪等7个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开展联合育种攻关,推进白乌鱼等水产新品种培育。加强邛崃国家天府现代种业园区及省级现代种业园区建设,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大力提升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和部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建设水平,认定支持一批省级优势种业基地。推动科企深度融合,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构建农作物展示评价体系,大力开展优良品种展示示范,加强种业市场监管整治,保障生产用种安全。四是加强以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建设。全面推进农田建设百日会战加快编制《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制定技术指南。督促地方落实中省市县累计投入不低于3000/亩的建设补助标准,推动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推动地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耕地指标调剂所得收益并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继续开展轮作休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和等级试评价,持续实施15万亩退化耕地治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开展三通一平和绿色农田建设试点,开展高标准农田评价激励和农田水利李冰杯评比。加快推进外资项目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470万亩,同步完成141.59万亩灾毁农田修复任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52万亩。五是切实抓好饲料兽药行业监管。积极推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落实见效。深入开展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治理、瘦肉精专项整治、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严格执行饲料兽药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落实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鼓励玉米、豆粕减量替代,支持研发应用新型环保绿色饲料添加剂。支持中兽药和宠物用药研发注册。

2.持续推进10+3产业率先在现代农业园区落地,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一是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农业农村规划编制。梯次开展省、市、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粮食、生猪和种业为重点,突出种养循环、水肥一体,推动10+3产业在园区持续落地。新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左右,新遴选24个园区开展省级培育,认定省级星级园区40个以上、带动市县认定300个以上。指导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持续深化支撑体系建设,开展重要农业数据台账制度建设试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共建一批重大平台,加快推进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成德眉资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川菜产业产地初加工设施配套、川果产业生态高效果(桑)园建设、川茶产业标准化茶园改造、川药产业药材品质提升,积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果菜茶、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力争蚕桑丝绸综合产值突破400亿元。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初加工率达到62%。培育产业龙头企业50家,推动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联盟。建设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积极创建美丽休闲乡村、农业主题公园、休闲农庄等,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经营性收入达到1600亿元以上。接续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果。在10县加快推进鱼米之乡建设试点。推广健康养殖、设施渔业等模式,继续创建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扩大大水面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做大做强四川特色冷水鱼产业。力争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63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560亿元。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牵头做好长江(金沙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长江鲟拯救行动计划,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四是稳步发展川烟产业。推广粮烟轮作、间作模式,探索建立永久烟田保护制度。推动烟叶计划资源向烟叶种植最适宜区转移,加快实现烟叶产销平衡。支持烟叶品牌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四川烟叶品牌知名度。支持有条件的烟区申报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五是持续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新产品补贴试点和报废更新补贴。启动实施薄弱环节农机化关键技术研发攻关行动,开展丘陵山区以机适地试点。实施以良机为牵引的五良融合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行动,新建1000亩以上宜机化改造示范区25个,争创国家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大力培育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加快机电提灌站和太阳能提灌设施建设,确保机电提灌设施年保灌2000万亩以上。督促抓好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渔业船舶等行业安全生产,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开展存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农机试验鉴定、质量监管、农机技能人才开发鉴定等公益服务。全年新增农机总动力6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六是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和智慧农业。支持产地新建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鼓励将农贸市场等升级改造为冷链物流运输中心,推进农产品烘干冷链物流全程试点县建设,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静态库容新增10万吨以上、总量达到770万吨以上。加大三农信息化建设力度,建设四川数字三农大数据信息平台,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和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完善信息进村入户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数字农业试点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数字乡村建设。组织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做好农业统计和农情调度。统筹推进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七是积极推进质量品牌双轮驱动。严格落实重点监控名单黑名单制度,推进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巩固省级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效。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合格证+追溯码+品牌Logo模式,启动合格证制度试行示范县、标杆企业(基地)及示范市场建设,启动20个追溯示范县建设、200家追溯示范企业创建。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千人1.5批次,力争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5%以上。推动成立四川农业品牌发展创新联盟,重点培育优秀农产品品牌30个。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管理。八是着力抓好科技强农、绿色兴农。开展6个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在19县实施基层农业硕士博士科技服务创新试点,新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农业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推进成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7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协同建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依法健全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四川农业农村职业学院入规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力争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农膜回收率80%以上。开展障碍性耕地安全利用和农作物结构调整17.2万亩。做好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科学布局和建设沼气项目,探索推进农村沼气后续管护试点。九是深化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万企兴万村,筹备召开面向成渝地区龙头企业的农业农村项目推介会。举办中国(四川)天府田园农博会、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等对外活动,推进中智、中法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开展第二批省级农业对外合作试验区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认定,建设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支持四川农产品出口联盟建设发展,支持各地与广州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直供基地,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农业展会活动。做好农业援外项目服务和专家选派管理,实施南南合作乌干达三期项目。

3.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一是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出台《四川省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统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专项提升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和农村厕所革命重点县、示范村建设,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80万户,93%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完善保洁员管理长效机制。统筹实施农村基础设施五网提升行动,支持优先建设村组内生产生活道路。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村庄规划工作,指导有条件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建立成渝双城巴蜀美丽乡村联席会议制度,建设100个美丽巴蜀宜居乡村示范村。稳步推进沼改厕技术推广示范县建设,加强高原缺水地区沼改厕技术模式研究。二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指导乡村治理试点县(市、区)全面落实试点任务,申报第二批全国、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做法,建立乡村治理统计调查制度。支持8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建立第二批四川省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名录。开展送书下乡”“新时代乡村阅读季及农民体育健康等活动。加快天府农耕文明博物馆建设。三是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家庭农场。按照农民培训目标转型要求,探索创新农民培训方式,培育高素质农民3.5万人。推进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力争纳入全国家庭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达到17.89万家、示范场达到2.6万家,其中省级示范场2800家。加快完善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整县推进体制机制。筹备首届家庭农场主大会,建设省、市、县三级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体系。

4.深化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试点。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加快探索职业农民制度政策框架。指导巴中市、青神县做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启动工作,加强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建设,推进农村资产资源三权分置试点示范。在宜宾、乐山、广安等地建立成都农交所分所,推动成德眉资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二是抓好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推进落实承包地第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试点,探索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网签制度,推动市、县接入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按时保质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建立组织等各项任务,在1292个村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评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300个,新增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省级试点县60个。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创建10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县。三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建立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统筹推进宅基地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平台建设,指导基层切实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责,建设全省宅基地基础信息平台,推进全省宅基地面积标准修订,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宅基地管理机构队伍。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研究制定《四川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四是推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面履职。继续做好全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完善运行机制,厘清责任事项,配强人员力量,健全机构组织。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查处公布一批违法案件。五是做好国有农场改革。开展国有农场改革发展评估,加快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指导已组建的凉山州农垦置业集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厅属农场现代种业基地建设,支持省果繁站协助崇州市建设四川省落叶水果种业现代农业园区。加强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优化已脱贫农场产业结构,防止返贫。

5.强化要素支撑,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一是统筹开展乡村振兴考评激励。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机制,出台市县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推动出台《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启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先进县乡示范村、省级星级园区、农村改革工作先进县、农民增收工作先进县考核。强化农村固定观察调查管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推动督促重大三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三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地。三是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实施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管理,开展全省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清理排查。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出台涉农项目资金奖惩激励有关办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加,强化农业保险服务,鼓励以市场化的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力争全省通过风险补偿金发放贷款不低于100亿元,符合双控要求的农业政策性担保业务规模达到150亿元以上,用于农业农村专项债规模占总规模5%以上。做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农。推动出台《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和《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管理条例》,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正)》《四川省生猪生产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加强普法宣传推进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三项试点任务。策划一批围绕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指导办好四川电视台乡村频道。实施2021年度重大课题调研。五是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确保应放尽放、应减尽减。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一网通办能力,确保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95%以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预,优化涉农领域营商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其他事业单位40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幼儿园、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检疫站、四川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四川省农技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援外办公室、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四川省农药检定所、四川省农业宣传中心、四川省种子站、四川省果树良种繁殖站、四川省原良种试验站、四川省南亚热带作物发展中心、四川省园艺作物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四川省蚕丝学校、四川省南充蚕种场、四川省西充蚕种场、四川省阆中蚕种场、四川省三台蚕种场、四川省苏稽蚕种场、四川省农学会、四川省农民体育协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划投资处、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四川省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省草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四川省畜牧总站、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四川省蜂业管理站、四川省阳平种牛场、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产局、四川省水产学校、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债务付息支出。农业农村厅2021收支总预算67655.18万元,2020收支预算总数2335.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完毕,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厅2021收入预算67655.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743.65万元,占8.4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94.49万元,占87.35%;事业收入158.39万元,占0.23%其他收入1437.21万元,2.1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21.44万元,占1.8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厅2021支出预算6765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39.07万元,占63.91%;项目支出24416.11万元,占36.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1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485.50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55.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完毕,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94.4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1.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87万元、教育支出4793.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39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7.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1.02万元、农林水支出4131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5.38万元和债务付息支出98.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厅202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09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926.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新进人员工资、在职职工晋级晋档,科技二分项目,厅综合执法监局办公设备购置、农业综合执法装备购置农业综合执法办案经费等。其中,增加的重点刚性项目包括科研院所科技二分项目1556.63万元、厅机关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场会896万元、新增预算单位厅综合执法监督局设备购置及执法办案经费219.8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00万元,0.49%教育支出4702.81万元,占7.96%科学技术支出6937.87万元,11.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7.74万元,8.14%卫生健康支出2321.45万元,3.93%农林水支出36657.77万元,62.03%住房保障支出3275.38万元,5.54%债务付息支出98.47万元,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2021预算数为293.0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自来水管网改造及省动监所支付办公用房维修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过程及结算审计和电梯验收等费用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1预算数为3462.5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省蚕丝学校、省水产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中专教育项目支出,包括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中专办学经费、教学管理专项经费等。保障学校在职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及提高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1240.2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培训支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会议精神,加强乡村振业战略实施、推进10+3产业体系、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农村改革、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特色优势农牧业发展以及农业产业扶贫等培训。以推进农业农村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4.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2021预算数为18.3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农业农村部重点试验室的日常维护,保障重点试验室正常运转。

5.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21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省病预防中心建立鉴别非洲猪瘟病毒感染性检测方法并负责兽用消毒剂对非洲猪瘟病毒的效果评价,模拟猪肉食品中非洲猪瘟病毒的检测,将检测方法用于生物安全防控评价体系及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家兔卵巢转录组和miRNAs鉴定。

6.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1预算数为2067.87万元,主要用于:畜牧科学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7.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21预算数为1490.76万元,主要用于: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科研项目所需的印刷、咨询、专用材料、设施设备购置维修等支出。包括畜牧业经济与生产系统研究、四川生猪现代种业建设、2021畜禽重大疫病防控技术研究、畜牧业综合服务保障等研究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机研究院设备购置支出。

8.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21预算数为1446.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机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9.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21预算数为35.13万元,主要用于:省畜科院肉兔无抗养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材料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及劳务费支出。完成良种兔推广和开展杂交生产商品兔; 开发益康XP在商品肉兔无抗饲料中的应用技术1套;示范推广益康XP在商品肉兔无抗饲料中的应用技术

10.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361.46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设计院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所需的实验室修护农业装备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包括科研试制基地改造升级、农业装备技术研究与开发

11.科学技术(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021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省畜科院肉羊肥羔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优质种畜禽绿色高效安全生产(园区创新)和优质牛育种攻关等项目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间接费用和委托业务费;省农机研究院棉田残膜智能化高效回收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示范及省蜂业管理站高产中蜂育种材料和方法创新及新品种选育等支出

12.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588万元,主要用于:省畜科院的生猪安全高效养殖关键技术培训与示范、基于耕地畜禽承载力的农牧循环种养平衡技术、西南地区奶牛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熟化及推广应用、引智基地和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绩效;省农机研究院小型履带式枝条粉碎机示范推广和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预算数为404.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保障离休老同志离休、生活补贴正常发放。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预算数为205.23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其他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保障离休老同志离休、生活补贴正常发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3012.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1116.42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保障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正常缴纳。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预算数为31.11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宣传中心、原良种试验站、西充蚕种场等单位2020年去世同志的丧葬抚恤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38.02万元,主要用于关及厅属其他事业单位困难补助、遗属生活补助,保障补助的正常发放。

1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疾病卫生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的狂犬病监测与防治。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预算数为598.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预算数为1544.79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预算数为174.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2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1预算数为8502.0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预算数为447.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所需设备购置、农机安全监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统计等。保障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2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2021预算数为2002.4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厅机关幼儿园人员及日常公务支出、机关公办用房维修、农业综合服务保障、机关院内主干道路及老旧房屋安全维修改造等支出,保障厅机关后勤中心、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及做好机关服务保障工作

2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1预算数为13521.10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保障非参公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2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1预算数为2669.6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所需的劳务、印刷、咨询、材料购置、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现代畜牧业发展桑蚕良种繁育、粮油高产高效创建关键技术示范、10+3产业推进、南繁科研育种等工作顺利开展。

2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预算数为688.74万元,主要用于厅植物检疫站、植物保护站、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开展病虫害控制工作所需的印刷、专用材料购置、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农药经营许可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

2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1预算数为2997.4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的专用材料购置、专用设备购置、设备维修维护、劳务等支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耕地质量与投入品风险监测、农药质量农残监测监管、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动物公共安全监测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3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1预算数为167.34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监督局开展农业执法监管所需的印刷、咨询、委托业务等支出,农机监理站农机牌证制作等,保障农业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3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21预算数为325.31万元,主要用于厅信息中心开展农业统计建设与信息服务工作所需的维修(护)、租赁,保障农业政务信息化提升、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农业统计监测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3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2021预算数为103.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保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专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农机鉴定及质量监管专项、农机鉴定人员队伍建设业务专项业务工作需要的项目支出,以确保单位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

3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21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援外办公室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所需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保障单位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3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1预算数为50.86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开展设备购置、农村承包地及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社及农业生产社会化管理与指导

3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1预算数为44.86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村能源办公室设备购置、农村能源建设专项业务所需的印刷、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质量,有效推进农村能源绿色发展。

3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1预算数为76.00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总站开展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所需的印刷、专用材料、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奶牛DHI测定中心运行经费、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建设等工作顺利实施。

3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4592.1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为推进全省农业发展的其他工作所需的印刷劳务费、租赁、咨询、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场会、亚行长江绿色生态项目监测评价、农业综合开发、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等工作顺利开展。

38.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468.00万元,主要用于:省兽药监察所支付西南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区域分中心项目政府采购设备尾款。

3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预算数为2660.9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4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预算数为614.4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正常发放。

41.债务付息(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2021预算数为98.47万元,主要用于省水产学校政府债务系统锁定的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保障债务利息及时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372.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456.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91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8.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5.73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下降10.9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厉行节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21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农业对外合作外事接待、农业招商引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10+3产业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改革、现代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可持续农业发展宣传等方面接待支出;兄弟省农业农村厅来川业务交流接待支出,农业农村部来川调研、检查验收、督促指导及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汇报工作等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0.54%,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1辆,其中:轿车6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6辆,越野车23辆,大型客、货车2辆。

2021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7.73万元,用于10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机动应急突发事件;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指导全省开展农业农村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10+3产业体系推进等工作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活动、督查任务,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动物疫病采样监测及督查、畜产品安全拉网抽样督察、野外抽样取证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1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1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农业农村厅下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检疫站、四川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四川省农机监理站、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四川省水产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9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31.98万元,比2020预算同口径减少37.73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农业农村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76.04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会议、网络运行维护(运营)、展览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等服务,办公用房维修等工程项目设备、车辆等货物购置及上年结转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等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底,农业农村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0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8(套)

2021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0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8.0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84.50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定向保障用车4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496.45万元,购置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农业农村厅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未包括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6.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反映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及野外台站的支出。

专项基础科研(项):反映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大研发计划(项):反映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各项以外的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他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支出。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反映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反映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表1-5表6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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