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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3月14日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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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职能简介。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全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统一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重点工作。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持续落实好厅党组会前学习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市(州)发展,筹备召开全省第二次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环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力度,筹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招商和节能环保大会。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编制实施四川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制定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实施方案。着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各地做好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废弃口罩等处置监管,坚决杜绝二次污染。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扩大环评预审范围,推行重点项目环评“红黑榜”制度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三线一单”优化完善和落地应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启动省级生态市县创建工作。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突出精准治污。制定新一轮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加强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攻坚,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突出科学治污。积极争取“十四五”重大科技专项,开展高原高寒地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攻关。组织申报国家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联合重庆市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搭建信息化基础平台和数字底座,统一数据规范标准,建成生态环境数据中台突出依法治污。积极争取人大在立法、执法检查等方面支持,把地方党委政府依法治污作为生态环保督察重要内容。推动嘉陵江保护条例、固废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及立法调研,制定出台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标准。

3.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中央和省委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有关要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约谈绩效考核排名靠后市(州)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建立常态化明查暗访机制,每月向市(州)政府移交问题清单和暗访片,每月通报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排名、典型环境违法案例。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印发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谋划推动环境治理重大项目实施。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预警预报,建立全省环境预警和应急指挥管理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完善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推动出台生态环境领域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长江黄河流域跨省市生态补偿机制。会同财政厅建立健全政府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4.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厅党组会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制度化,坚持厅务会前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常态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按时序完成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做实做细廉政风险防控,启动巡察工作,坚持违纪问题零容忍、线索处置零遗漏,紧盯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持续深化家风建设。纵深推进系统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政治建设引领业务能力建设,深化拓展能力建设的领域和模式。完善业务标兵能手选拔使用机制,注重重心下移,夯实县区基层基础。做好垂改“后半篇”文章,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系统总体战斗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主要包括: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收支总预算66406.6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7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较上年度预算相比有所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收入预算66406.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522.84万元,占18.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53.01万元,占61.52%;事业收入2851万元,占4.3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830.07万元,占7.27%;其他收入1643.36万元,占2.4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706.33万元,占5.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支出预算6640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6.65万元,占30.90%;项目支出45889.96万元,占69.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324.4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相应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53.01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10471.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教育支出724.4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78元、卫生健康支出749.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13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2.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853.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302.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中央提前下达地下水调查与评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724.45万元,占1.78%;科学技术支出1527.47万元占3.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78万元占3.38%;卫生健康支出749.57万元占1.83%;节能环保支出35167.03万元占86.08%;住房保障支出1,302.71万元占3.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24.4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以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9.47万元,主要用于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以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确保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工作的顺利开展。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以确保重点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项中除了已列明项外的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以确保科学技术工作的顺利开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8.82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待遇的正常发放。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4.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休经费,确保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正常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92.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确保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每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1.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确保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每月按时缴纳职业年金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4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确保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6.3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单位职工每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46.3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单位职工每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6.9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确保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时缴纳。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138.9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956.5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环保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8.5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机关服务中心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以保障部门正常运行。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8.3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确保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2021年预算数为3980.6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定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确保环境法规、规划及标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履约(项)2021年预算数为389.88万元,主要用于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谈判及履约工作支出,国际环境合作及履约项目国内配套、国际环境热点问题调研及咨询等方面的支出,确保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6.30万元,主要用于经法律法规设定和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支出,确保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25.4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下未单独设立项以外的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确保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1年预算数为2565.22万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地下水修复等方面的支出,确保水污染防治、地下水修复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21年预算数为839.04万元,主要用于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处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确保固废弃物与化学品处理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672.95万元,主要用于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确保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21年预算数为9849.8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支出,确保环境监测与信息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2021年预算数为1905.33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等方面的支出,确保环境执法监察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46.2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确保在职人员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纳。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456.4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给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确保职工住房补贴的正常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78.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8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9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1.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4.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6.5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4.28%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调减了公务接待开支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环保督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国家环保规划实施调度和中期评估、国家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和环保资金项目检查、区域和流域环境执法合作与交流、省外相关部门来川学习交流以及省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区域经济合作、环保国际交流合作等接待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8.11%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我厅新成立5个派出监察专员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为5个专员办共配备5辆公务用车,在参照2020年我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情况基础上,相应增加2021年将调拨给我厅使用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0辆,其中:轿车28辆,越野车37辆,大中小型载客汽车6辆,其他车辆29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50万元,用于103辆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保规划编制实施及其调度评估、行政执法检查、环境应急处置、环保督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危废医废处置、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对外合作、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和环保项目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和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14.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2.39万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是开展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新增片区专员办,两单位人员数量发生变动,新增人员相关公用支出经费按规定纳入年初预算保障。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959.87万元,主要用于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与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省生态环境政策与规划技术支撑工作、生态环境一体化业务应用大系统(一期)、大气、水环境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省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自动站运维、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95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8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50万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484.70万元,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反映各部门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是指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反映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项中除了已列明项外的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履约(项):反映生态环保部门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谈判及履约工作支出,国际环境合作及履约项目国内配套、国际环境热点问题调研及咨询,周边国家环境纠纷处理及合作方面的支出等。

2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反映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除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反映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等支出,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表1-表5

      表6

      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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