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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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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更好发挥制度民生保障作用。突出保障改善民生这个核心,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突出新发展理念引领作用,科学谋划中心十四五重点工作。加大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推进力度,将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积极探索差异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和放宽单位缓缴降比申请条件,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对中低收入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刚需住房给予合理政策倾斜,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力度。

二是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找准归集扩面发力点,针对性细化措施,主动联系保存量拓增量;以保障刚性和改善性自住住房需求为重点,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的资金支持力度;坚持科学安全运作资金,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长效内控纠错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全年实现新增缴存职工2.2万人,新增缴存额45亿元、发放贷款16亿元、逾期率控制在0.3%以下,实现增值收益2.5亿元的目标任务。

三是着力提升服务质效。严格落实三个再两个到位要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阶段性防控成果。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创新运用,不断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大力推广线上办理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全程网办业务。进一步优化中心核心业务系统,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压减资料要件和办结时限,努力实现从最多跑一次零跑腿迈进。全力做好信访服务工作,及时处理、有效化解信访事项。

四是协调推进一体化”“同城化发展。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川渝一体化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及国务院关于公共服务跨省通办的新要求,持续打造多位一体的服务体系,通过两地联办”“收受分离”“联防联控等模式,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共服务跨区域共享内容和方式,全面推动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要求启动成德眉资缴存职工在四城市区域非缴存地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助力住房公积金区域协同发展。

五是改善群众办事环境。持续做好新业务用房的全面改造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缴存人办事环境和氛围。特别是利用移动互联、传感器等技术,建设线下智慧服务大厅,打造智能化、电子化、无纸化绿色办事环境,有效提升办事群众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建为引领助推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将队伍建设与省委、局党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忠诚担当、清正廉洁、务实奉献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属于其他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248.40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7.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调入职工相应增加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二是按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为改善中心业务办理环境、增强办事群众体验感新增购置业务用房搬迁所需的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248.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5万元,占94.07%;其他收入133.40万元,占5.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24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万元,占46.21%;项目支出1152万元,占51.24%;事业单位结余分配57.40万元,占2.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15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调入职工相应增加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二是按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为改善中心业务办理环境、增强办事群众体验感新增购置业务用房搬迁所需的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4.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调入职工相应增加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二是按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为改善中心业务办理环境、增强办事群众体验感新增购置业务用房搬迁所需的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4万元,占5.43%;卫生健康支出63.32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1934.84万元,占91.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提升职工整体素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6.4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4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职业年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3.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4.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870.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支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加强与各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学习交流,推动各项工作进位提档,促进省级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94.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维护服务、业务用房搬迁的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表1-表5

表6

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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