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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泸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01月03日
信息来源: 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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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财政局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谋篇布局贯彻落实,扎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意见》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新时代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创新开展“四学”模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传达学习《意见》精神,结合泸州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分层培训重点学。通过局机关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支部会等方式,分层分类传达学习《意见》精神。各区(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学懂弄通精神实质。三是媒体平台自主学。利用学习强国APP、金财网等载体,充分把握碎片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将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有机结合,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四是特色宣讲实践学。坚持媒体联动、协同宣传,各级财政部门通过新闻媒体、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二、抓实重点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聚焦靶心,落实财政主责强管理。加强资源统筹,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大决策部署保障能力。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管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精准发力支持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财政资金投入效能。二是夯实任务,紧盯突出问题求实效。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国库支付、资产管理有效结合,形成闭环监督。重点关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防范债务风险、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年底突击花钱等重点领域,聚焦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注重处置收益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加大力度,严查典型案件强震慑。着力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