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公布 财政部令第104号修改)《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川财规〔2021〕1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0〕9号)等法规制度要求,2023年度,财政厅对8家省级用票单位进行了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李玟瑶
联系电话:(028)86726336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四川省财政厅3号楼204室
邮编:610016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2023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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