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促进高新区和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要求,财政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实施了2023年高新区和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申报评选工作。根据政策明确的程序,近日五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拟确定前10名高新区、经开区为支持对象。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如有意见,请通过信函、电话或面谈方式实名反馈。
联系方式: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86721125;
省发展改革委开发区与总部经济处 86705744;
经济和信息化厅园区处 86112143;
科技厅高新处 62103772;
商务厅财务处 83229852。
附件:支持名单(按市州排序)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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