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0号公布,第104号修改)《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川财规〔2021〕1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综〔2020〕9号)等规章制度,按照《2023年度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财政厅对2023年度省级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对象进行了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了以下8个检查对象,并选取了3名检查人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检查对象:中铁二局集团医院,三六三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生殖妇幼医院,成飞医院,四川省轻工幼儿园,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检查人员:杨德华,李玟瑶,王德峰。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李玟瑶
联系电话:(028)86726336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四川省财政厅三号楼2楼4号
邮编:610016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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