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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本级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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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审计厅对202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

2025年2月至5月,审计厅对2024年度四川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认为,2024年财政厅等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稳步支持经济建设,有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夯实财源基础、强化重点保障、防范运行风险,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整改,主要表现为:

(一)财政资源统筹不够有力。统筹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等收入不够到位,2024年底2家单位结余4.46亿元;39家单位近3年“其他收入”年均近1亿元,但2024年未编制收入预算;6家单位少缴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收入1557.91万元。

(二)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够规范。未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水利发展资金和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时效性滞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财政转移支付3.95亿元。

(三)预算编制审批和支出监管不严格。2个部门向5个未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信息化项目安排预算1.76亿元;79家单位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决算超过单位当年总支出的30%,抽查发现有13家单位将有明确科目的对企业补助、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分单位支出列报不准确,将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在其他科目列支;4个部门违规向下属或下级单位实拨资金1525.56万元,部分资金形成结余。

(四)省级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准确。财政总决算报表未完整准确反映财政出资情况,少计对四川产业基金的股权投资;对已划转的12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未及时冲销,多计股权投资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五)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0个项目截至2025年2月底未开工建设;30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无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能产生收入的部分未自筹资金建设。12个项目形成的资产被违规抵押或闲置、损毁,10个项目形成的资产存在因配套设施、消防整改等不到位未全面投用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部门建议财政厅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提升资产资金效益;强化专项债券动态监管,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确保财政平稳高效运行;推动债务管理政策落实,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二、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后,财政厅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多次强调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处室深刻认识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整改实效。

二是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将问题明细和责任要求分解落实到相关市县和省级部门,并依托“三合一”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将相关问题纳入台账管理,逐项明确整改类型、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定期收集最新整改情况,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方式动态跟踪整改进展,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三是分类抓好问题整改。对涉及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违规实拨资金监管、信息化项目资金安排、存量资金清理等立行立改的问题,按照审计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对涉及专项债券项目评审、债券资金监管、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等分阶段整改的问题,会同相关单位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各级管资金、管政策、管项目的各部门,都必须履行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职责,让各级各部门责任更加明确,管理直达末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出台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办法,建立全方位运用机制,深化实化整改督促、约谈通报、预算挂钩、工作评价四类运用方式。细化明确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资金资源向管理规范、绩效较好的地区倾斜,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闭环,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据实调整账目、加强收入征管、加快资金拨付、严格预算编审、加强资金监管、设置预警规则等方式进行了整改。目前审计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正按计划推进。

(一)关于“财政资源统筹不够有力”方面。会同责任单位对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4.46亿元进行专项清理,上缴主管部门1.09亿元、纳入2025年预算管理3.24亿元、其余纳入2026年预算统筹安排。督促各部门(单位)将各类非财政拨款资金及历年结余全额编入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强化历史数据对比分析和重点审核,提升预算编制质量。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资产收入管理,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要求上缴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收入,截至2025年11月底已组织上缴1291.44万元。

(二)关于“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够规范”方面。水利厅等部门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提前下达2026年资金时,将多分配给85个县的1642.16万元予以扣减,相应调整分配至应分配的72个县。对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问题,会同主管部门从提前做好基础数据摸排收集、加快制定分配方案等方面推进整改。

(三)关于“预算编制审批和支出监管不严格”方面。已指导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信息化项目管理规程等制度,对项目规划、需求论证、备案等流程进行规范,从严审核信息化项目申报材料。在2026年预算编制时,要求各省直部门(单位)规范政府收支科目使用,严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预算规模。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新增预警规则,对列支科目进行常态预警提示,防范主管部门向下属单位违规实拨资金等。

(四)关于“省级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准确”方面。对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股权划转情况进行了清理,完善了相关资料,并在财政总会计账中作股权投资核算登记,对以往年度股权投资进行冲销,相应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五)关于“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建立“2+N”债券管理新机制,印发《四川省加强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方案》,配套印发实施细则、项目申报标准、行业责任分工等文件,加强项目协同把关。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项目形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地方及时填报项目资产情况,加强对专项债券形成资产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控。截至2025年11月底,10个未开工项目已开工建设8个、调整项目1个,剩余1个项目正在整改中;资产闲置项目中,有8个项目通过解除抵押收回资产、修复资产、转入运营等方式整改,剩余14个项目正在整改中。

同时,财政厅高度重视审计厅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补齐短板,推动完善财政收支管理、风险防控、监督制约等制度体系。印发《四川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系统推进零基预算、国库资金管理、地方债务管理等9个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制定《四川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施细则》,将绩效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深度挂钩,更加凸显“奖勤罚懒”导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制定省级一般性支出预算全流程管控方案,实行总额与分项额度“双控”,强化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修订印发《省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等各类调剂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审批流程。修订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内部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设立、调整、退出、核定等方面予以规范,提升管理质效。

下一步,财政厅将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跟踪督促、深化结果运用等举措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推动清零销号。在此基础上,立足长远深化管理改革,健全制度体系,有力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为四川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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