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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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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财政厅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锚定财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坚持把法治要求和财政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领导带头,法治建设推进更加有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厅领导自觉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发展同频共振。

(一)领导带头学法。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2024年厅领导班子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长办公会上先后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自觉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干在前、作表率。

(二)落实第一责任。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专门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确定2024年法治重点工作,经常听取财政地方性立法、法治品牌建设、法律风险防范等法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财政法治重点工作亲身参与、亲手推进,做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完善决策程序。修订财政厅党组工作规则和厅长办公会工作规则,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规定程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决策程序,推动财政依法科学管理。

(四)严格年终述法。厅主要负责同志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建设、依法履职等情况单独列项,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述法。在开展202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过程中,明确要求全厅干部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个人总结重点内容,切实把学法用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制度先行,法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立足财政工作实际,持续在推进立法立制、加强制度性文件管理、严格合法性审查把关、完善内控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大力推进财政管理全链条、多层次制度建设。

(一)抓好财政地方性立法。印发《财政厅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扎实组织开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将修订草案报送司法厅审查,推动将修订《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列入省政府2025年制定类立法项目。深入开展《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报送司法厅。探索开展《四川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就预算绩效管理立法有关情况向省人大专题汇报,推动将《四川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列入省政府2025年重点调研类立法项目。认真研究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涉及财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征求意见66件。

(二)加强制度性文件管理。印发《四川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制定《推进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落实见效实施办法》《“三管三必须”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严格落实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2024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出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指南》,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4”会商机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0件。

(三)严格合法性审查把关。坚决筑牢法律安全篱笆,对159件财政政策文件、64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135件合同协议、16件省属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等全覆盖开展法制审核。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把关,2024年审查515件,比2023年增长36%,其中行政裁决409件、行政处罚74件、责令整改15件、行政许可10件、行政处理7件,审查中提前预判法律风险点40余个,有效防范财政运行法律风险。

(四)健全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创新构建财政党务、政务、业务、服务4大板块的内控基本制度,逐步形成“1+19+N”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将防控重心从业务风险拓展至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内控管理更加系统化、法制化、精准化。

三、坚持全面融入,法治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法规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法治的要求真正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

(一)全流程管控涉法涉诉事务。创新制定《财政厅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全面梳理行政、民事、刑事、其他等领域涉法涉诉事务,将涉法涉诉事务按照是否进入复议诉讼,细分为涉法非诉事务和复议诉讼事务两类,分门别类明确处理程序和工作要求,构建起“4类12项”财政领域涉法涉诉事务办理基本框架。

(二)调整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认真组织对需要新增、变更和废止的财政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印发《四川省财政系统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4年本)》《四川省财政厅权责清单(2024年本)》,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财政职能体系。

(三)依法办理国家赔偿事项。根据《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审核并受理省法院2起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向赔偿请求人蒲某、李某共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四)开展财政法治品牌建设。印发《关于开展财政法治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以推动构建完备的财政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等为重点,督促指导市州财政部门按照“一市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法治品牌建设,通过以点带面,以市州带区县,实现全省财政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四、坚持优化服务,法治营商环境更加浓厚

把推动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作为检验财政高质量发展的试金石,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财政服务环境,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健全川渝税费政策协同会商制度,全面梳理川渝税费政策差异情况,分层分类完善差异清单,持续推动川渝税费政策协同。持续推进省级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2024年认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26户、社会团体76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组织92户。

(二)加强注会行业监管。印发《关于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完成 4890名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核查。持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检查全省“无证经营”的代理记账机构2225家,处理处罚87家;检查全省“虚假承诺”的代理记账机构1078家,处理处罚23家。

(三)抓好采购专项整治。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项目243个、问题线索299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323家当事人进行查处。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抽查省、市政府采购项目1712个,发现问题项目83个、问题线索88条,依法完成问题线索的整改处置。

(四)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印发《关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提升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能力。针对2023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家资产评估机构,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金额共计45.14万元。依法开展2024年会计评估专项监督,对7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32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年度执业质量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小组复查、交叉复核、专家审理的基础上,研提处理处罚建议,确保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

五、坚持严格标准,财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聚焦财政行政执法领域难点堵点问题,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制定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印发《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制定7大类77个执法文书格式范本,依法对行政执法的主体对象、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等进行规范,推动市县财政部门开展“填空式”执法,防止文书瑕疵、程序错漏,以文书规范倒逼执法规范。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印发《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采取随机抽查、一案一评的方式,抽取市州财政部门50件执法案卷进行全面审查,其中优秀44件、良好4件、不合格2件,平均得分97.96分,比2023年提高7分。将发现的问题通过“发点球”的方式反馈市州,通过以评促改,提升执法水平。

(三)编写信息公开答复指南。印发《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办理指南》,按照全面审查、信息检索、区分情形以及答复送达等4个部分形成32个示范文本,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办理标准化,有效防范信息公开答复法律风险。

(四)规范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工作,2024年共发生行政被复议案件19件,已审结18件;行政诉讼11件,已审结7件,实现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零纠错”、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

六、坚持突出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

将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突出普法重点,加强学法用法,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效能。

(一)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结合“机关作风年”部署要求,举办“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作风建设”财政法治专题讲座,针对政策文件制定、信息公开答复、信访举报办理、作出处理处罚等存在的法律风险,选取4个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剖析,有力增强全厅干部法治意识。

(二)组织全省法规培训。举办2024年度全省财政法规工作培训班,邀请财政部条法司、省法院、司法厅等有关专家和业务骨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情况、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典型案例以及落实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要求等开展宣讲。

(三)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印发《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通过组织宪法学习、展播宪法学习宣传视频、组织财政干部参加2024年度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将学法用法作为财政干部法治能力提升的引领工程,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扎实组织全厅干部开展学法考法。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普法宣传视频,推动在“四川普法”新媒体宣传平台展播。用好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财政会计网、“四川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加强财政惠民政策学习宣传,传递法治正能量。

虽然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财会监督质效还不高、财政绩效管理深度和力度还不够、市县财政部门推进法治建设融入财政中心工作还不足等问题。2025年,我厅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工作,尽快报请省人大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进一步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机制,提升财会监督质效。二是深入开展《四川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针对当前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不足等问题扎实开展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三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财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细化规范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规范的财政重大决策机制。四是以财政法治品牌建设为抓手,督促指导市州财政部门将法治建设要求嵌入财政中心工作,全面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五是继续抓好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财政“八五”普法宣传,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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