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5〕6号)以及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落实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金〔2025〕3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政银担”模式试点评审工作,按照《通知》,经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省担保集团联合评审,现将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政银担”模式试点地区名单公示如下:
泸州市、雅安市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财政厅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28-86667023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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