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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0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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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攀枝花市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建议》(第140号建议),现答复如下:

   省级财政一直高度重视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在转移支付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一是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在计算2022年均衡性转移支付时,标准财政收入中考虑攀枝花市一次性收入较多,对非税收入、调入资金按一定比例折算;标准财政支出中考虑攀枝花市地处偏远山区,财政支出成本较高的实际,引入支出成本差异系数,相应扩大标准收支缺口,加大了补助力度。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攀枝花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3.2亿元,增长22.4%,高于市(州)平均增幅9.8个百分点,总量达17.6亿元。

二是加大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为支持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转型发展,中央、省级财政设立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将攀枝花市所辖东区、西区、仁和区等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纳入补助范围,支持其做好棚户区搬迁改造、塌陷区治理、化解民生政策欠账等工作。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攀枝花市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0.8亿元。

    三是给予资源型地区阶段财力补助。从2016年起,省级财政开始安排资源型地区阶段性财力补助,支持包括攀枝花市在内的部分困难地区应对经济下行等结构性矛盾问题,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兜住“三保”底线。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攀枝花市资源型地区阶段财力补助2.4亿元。

    四是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在分配2022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时,考虑攀枝花市作为金沙江上游生态屏障,将攀枝花市本级和所辖全部县(区)纳入补助范围;同时,考虑攀枝花市本级承担了区域生态保护责任,生态保护任务重、治理需求大的实际,加大了支持力度。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攀枝花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亿元。

    2022年底,省委、省政府作出支持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战略部署后,省级财政高度重视,将在今年完善财力性补助分配办法时充分考虑攀枝花市有关增支需求给予支持,同时,继续对攀枝花市安排资源型地区阶段性财力补助,支持攀枝花市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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