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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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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出《关于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第220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为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优化地区间财力配置,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参照中央财政分配办法,省级财政主要根据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计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其中:标准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标准财政收入、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客观反映市县财政收入能力。为体现对内江市等税收占比偏低、调入规模较大地区的支持,对非税收入、调入资金按照决算数的一定比例计算。标准支出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项测算汇总,全面衡量市县支出需求。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包括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等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各类民生支出、促发展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等全部纳入计算范围,体现了对内江市等“三保”、债务偿付压力较大地区的支持。

按照上述计算办法,内江市标准收入小于决算收入、标准支出大于决算支出,收支缺口得到放大,相应获得了更多均衡性转移支付支持。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内江市 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5.3亿元,总量达50.1亿元。

今年,我们将按照“统筹协调、分类保障、强化绩效”的总体原则,研究完善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在内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将把人均财力水平、刚性支出占比等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体现对内江市等人均财力水平低、刚性支出占比高地区的支持,进一步发挥好转移支付调控功能和激励作用,增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持续加大对内江市等收支矛盾突出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内江市财政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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