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出《关于设立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建议》(第14040920号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层面设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建议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具体表现,是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着力重点。代表所提建议很好,为财政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和路径方向。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包括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等。按照现行财政管理规定,专项资金具有特定用途方向,每项资金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均会实施各类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省级层面无法统筹中央到省的不同专项资金,设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专项转移支付。为确保财政投入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相适应,一方面,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年度任务,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整合资金、综合打造”的要求,制定《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将20余项涉农项目资金纳入筹资范围,着力推动跨行业、跨级次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另一方面,财政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大放权赋能力度,加强涉农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增强县级自主权,精准对接和美乡村建设规划,填空补缺、综合打造,整体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
二、关于“赋予县级开展省级及以下23个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权”建议
代表所在的南江县是国家级脱贫县,按照国家规定和四川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优化调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的通知》(川财农〔2024〕14号)精神,南江县等88个脱贫县可以统筹整合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等11项省级财政涉农资金以及省以下相关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是重点。为此,包括南江县在内的脱贫县可以结合本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规划和实际情况,以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为契机,将省级及以下纳入统筹整合试点范围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依规统筹整合,编制年度整合方案,推动实施项目,有序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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