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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50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05月19日
信息来源: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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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闲置问题的提案》(第1350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发挥着支撑保障政务运转、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重要作用。我省常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挖掘资产使用潜力,有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

    一是持续推动制度建设。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我省先后制定《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涵盖了包括但不限于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全链条管理流程。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本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同时,每年多次组织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业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常态开展清查盘活。近年来,我省多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活专项行动,持续推动闲置低效资产盘活,提升资产利用效能。2024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涵盖土地、房产等重点国有资产资源的“起底式”清查,各级各部门“边清边盘”,资产盘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4年全省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达到338.19亿元。

    三是强化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各部门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在建工程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规范各类资产会计核算和入表反映,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常态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资产管理部门整改落实发现问题,严格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四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线上动态管理。持续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资产存量信息与预算编制挂钩,同步嵌入通用、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严格以存量控制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提升资产管理效率。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吸纳委员的宝贵建议,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突破资产盘活过程中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为经济发展拓展新的空间。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全省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教育、质检等领域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链条。

    二是分类实施盘活。按照省政府部署,聚焦土地、矿产、房地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国有资本形成的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公益性资产等7类重点资产资源,研究出台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将资产盘活成效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倒逼资产管理单位推进资产盘活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督促资产管理单位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严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风险。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和处置流程,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夯实技术支撑。推动资产管理全面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等业务衔接整合开发、测试联调和融入。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调剂共享平台,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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