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采购过程中,建立电子化招标质疑投诉平台的建议》(第14041000号建议),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到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建立电子化质疑投诉平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客观反映了当前政府采购中的实际困难,与政府采购活动兼顾公平及效率的内在需求契合,对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经营主体,2022年我省上线了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可以在线查看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投诉处理办理指南以及财政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受理质疑投诉的联系方式,最大程度减轻供应商维权成本、提升采购效率。针对代表关注的案件实时跟踪功能、数据分析功能、打击供应商恶意投诉,目前我厅正在依托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发投诉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以优化案件管理为导向,强化案件信息采集和办理进度跟踪,发挥平台在数据分析层面的优势,对同一供应商、同一类问题多次质疑投诉的情况进行甄别、查处,打击供应商恶意投诉行为,使质疑、投诉回归维权属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质疑投诉相关制度机制和工作举措,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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