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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财政局建成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05月20日
信息来源: 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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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泸州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建立市内跨县(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标志着泸州市全流域跨省、跨市、跨区县“三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建成。

政策全覆盖。覆盖全市四县三区,在有效衔接赤水河、长江干流、濑溪河等跨省和沱江流域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础上,将米溪沟大桥断面等7个市控考核断面纳入补偿机制,形成全市共抓长江流域保护工作大格局。


资金同投入。充分发挥市级统筹和激励引导作用,明确市级财政及各区(县)政府筹集1000万元,建立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和流域面积占比、用水效率及提升率等环境工作绩效进行资金分配,实现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

水质共保护。建立左右协调、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市级部门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明确各区(县)政府流域保护与治理主体责任,强化区域协作、联防联控,协同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共同促进泸州市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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