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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成立2024-2026年四川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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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金融机构: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规则>的通知》(川财债〔2022〕1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24-2026年四川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川财债〔2023〕48号)等相关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2024-2026年四川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承销团由70家金融机构组成,名单详见附件。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金融机构为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9家金融机构为承销团一般成员。请各相关金融机构及时与我厅签订《2024-2026年四川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4-2026年四川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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