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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现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巩固水资源税改革成果,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水利厅联合起草了《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通过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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