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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03月05日
信息来源: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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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7月12日至8月25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对综合处(票据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23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向综合处(票据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引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厅党组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站位高远、客观中肯、切中要害,为综合处(票据中心)党支部更好地贯彻中央、省委和厅党组要求,全面推进财政综合、票据管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动力。综合处(票据中心)党支部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整改,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业务管理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取得实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总负责,多次专题组织研究整改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做到巡察整改情况及时掌握、及时安排。支部委员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直接负责,确保压力传导畅通,整改有力有效。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提高站位,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开展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力服务全省财政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精心做好谋划部署,细化整改任务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支部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措施。经多次研究完善,形成《综合处(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党支部落实财政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明确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坚决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围绕整改目标,支部上下倒排工期,层层传导压力、环环落实责任。支部书记牵头研究整改措施,支部委员动态跟踪整改进展,全体党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努力做到整改工作有人抓、过程有人管、成效看得见,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工作按期完成。同时主动接受巡察办、巡察组、机关党办、人教处等相关处室(单位)及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结果导向,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贯彻中央、省委和厅党组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厅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提出的“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推动财政综合、票据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用融合不紧密”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对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际成果系统思考不够,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力度尚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推进改革通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加快实现改革单位全覆盖、积极推进票据共享应用、票据业务信息接续管理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改革提质扩面,提升财政票据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二是组织改革质量普查。切实摸清票据管理系统上线和电子票据应用工作动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覆盖面达到97.75%。三是开展结果跟踪督导。对尚未实施改革的单位和地区进行跟踪督导,采取发送《提醒敦促函》和控制纸质票据一次性领用量的方式,督促有关单位上线电子票据,切实加大改革工作推进力度,加快实现改革全覆盖。

2.关于“履职尽责存在一定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纸质票据保管不规范,已结算和未结算票据未区分保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清理。2023年12月29日,票据中心会同承印企业对库房保管的纸质票据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完善库存票据登记表。二是细化库存管理。将库房划分为市(州)区和省级区,其中省级区细分为已结算区和未结算区,进一步细化库存管理,规范票据保管工作。三是建立常态机制。坚持每月末库房盘点制度,严格票据库房日常管理和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工作,保障财政票据安全。

(2)针对“票据印制管理不规范,存在印制费用长期未结算、印制合同保管不善和定额票据印制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清理。2023年10月底,会同承印企业全面清理尚未结算票据明细清单,对尚未结算库存票据登记造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未结算财政票据印制工本费结算程序,完成结算工作。二是规范合同保管。2024年1月中旬,按照机关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完成印制合同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电子档案目录和资料借阅登记、移交登记册,指定专人将合同集中存放在资料室档案柜妥善保管。三是强化制度学习。2024年1月12日,召开票据管理制度专题学习会,组织相关业务人员逐条学习《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川财综〔2021〕14号)等管理规章,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制度规范意识和按章办事能力。四是强化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纸质票据用票计划“分级编制、逐级汇总”规定,从2023年第四季度起,票据印制计划全部经“三岗审核”并报处务会集体研究后方能执行。

(3)针对“未按方案停用手工票据。《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自2021年1月1月起,全省停止使用手工财政票据。但截至2023年7月,我省并未停止使用手工财政票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财政手工票据印制计划全部予以审减。自2023年第四季度起,停止印制和使用手工票据。

(4)针对“票据领用数量核定不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财政票据一次申领的数量,存在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核定财政票据数量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票据领用申请模板。2023年11月20日,更新票据领用申请函内容,增加特殊情况领用票据需说明原因并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指导。2024年1月12日,在票据管理制度专题学习会上,对“财政票据一次申领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3个月的使用量”的规定进行重点解读,明确“三岗审核”人员岗位职责,杜绝违规超量发放票据问题发生。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需要提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021年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签到表时间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采购项目资料。2023年11月10日,协调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签到表进行了修正替换,切实完善了该项目采购文件的档案资料。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指导。依托票据管理制度专题学习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财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风险防控意识。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手段单一。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再次认真学习省委、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管理。二是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切实做到按月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实时都有意识形态提醒。三是不断丰富宣传教育载体。赴省档案馆开展“凝聚信仰力量 坚守初心使命”活动,赴江姐故里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基因”活动,通过微信平台发送学习信息。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党组织生活以综合处党小组、票据中心党小组分别开展居多,支部融合不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协同融合。不断强化党支部对综合处党小组、票据中心党小组的统筹指导力度,提高党小组党建、业务等工作融合水平。去年10月以来,支部除共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讲党课等活动外,还一同赴省档案馆开展“凝聚信仰力量 坚守初心使命”活动,赴江姐故里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基因”活动。二是进一步深化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副书记与其他支部委员、党员干部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全面加强支部委员、党员干部间的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研究解决基层问题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全省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推动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不断完善;聚焦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财政支持政策的具体情况,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有针对性地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聚焦资金往来、捐赠和社团会费三种财政票据管理问题,扎实开展财政票据专项管理制度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财政部,为修订完善票据专项制度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健全票据服务窗口AB岗制度。严格落实票据服务窗口值守人员责任清单和电话接听监督措施,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对事业编制人员正面教育引导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综合处有2名事业编制人员,与公务员编制人员同工不同酬,存在心理落差,对此现象,班子成员正面教育引导的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一视同仁,统筹安排业务工作。与事业编制人员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强化沟通交流和正面引导,增强干事创业信心。鼓励干部积极参与厅内兴趣小组等各类文体活动,培养健康高雅生活情趣。努力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党组织活动未按时开展,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党员签到和会议内容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切实按照要求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完善,确保支部手册记录完整、要素齐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至少一次,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一次。三是加强党建联络员管理。督促做实做细支部记录等基础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确保支部日常活动等情况规范记录在册。

(四)落实巡视巡察监督等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针对“2020年,财会监督处内部监督暨内控专项检查发现‘部分财政票据销毁业务流程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在审核销毁资料方面还存在正文与附件所列销毁票据的种类、票据起止号码不符,资料未加盖公章的情况,销毁流程还需持续加强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申请资料。2023年11月15日,对涉及问题的三个用票单位提交的票据存根销毁请示和申请表进行核对,完成对请示和申请表中不相符的票据种类、不一致的票据起止号等问题的修改完善,并加盖公章存档。二是强化业务学习。2023年11月13日,组织业务人员再次学习《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财政票据销毁工作流程》《票据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熟悉有关规定,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三是全面规范资料管理。2024年1月,对2018年以来的票据销毁资料进行全面清查核对,确保资料内容准确、手续完整后归档保存,进一步提升销毁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推动支部建设

支部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支部党务和政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财政综合、票据管理工作拓展新思路、取得新成效。

(一)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落实抓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工作能力的重大契机,推动支部全面从严治党能力不断增强,财政综合、票据管理各项水平不断提升。

(二)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支部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抓好管党治党工作。支部委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全体党员干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问题,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三)持续常态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持之以恒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对暂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根据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注重长效,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业务工作各方面,推动全省财政综合、票据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86656686;通讯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邮政编码:610016;电子邮箱:3535252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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