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我省三大主粮保险支农惠农效用,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四川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厅组织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费率进行回溯精算,并与农业农村厅、四川金融监管局等农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协商沟通,立足我省实际和财政职能,制定了《通知》。
二、制定依据
制定《通知》的主要依据是《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是降低水稻、玉米保险费率。水稻保险费率下调为3.5%(重点帮扶区域为3.15%),玉米保险费率下调为4.0%(重点帮扶区域为3.6%)。
二是提高省级补贴标准。水稻、玉米、小麦保险省级财政分担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至32%(重点帮扶区域为35%),农户自担比例降低至20%。
三是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各承保机构要按规定拟定保险条款。同时规定了执行日期和过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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