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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
《中央和省级财政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 科教与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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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等学校(含省管民办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省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兵役机关: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中央和省级财政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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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军区动员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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