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乡村振兴政策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02月17日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处
【字体:
【打印文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 委、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对2017年发布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2号)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三个办法及《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农〔2019〕98号)同时废止。

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3.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4.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5.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6.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20年3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