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属于电子会计凭证,同时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仅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不能同时满足相关条件的,以财政电子票据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财政电子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