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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14020675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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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小型水库灌溉渠系整治资金投入的建议》(第14020675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省政府优化资金投入方向,给予小型水库灌溉渠系项目及资金支持”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省级财政围绕渠系建设与改造维护两个方面,安排资金25.03亿元支持广元市小型水库灌溉渠系等农田水利建设,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小型水库及渠系建设。安排资金18.2亿元,支持新建小型水库3座,新建小型灌区4个,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含田间渠系)82.96万亩,建设机电提灌站304个。其中:安排昭化区1.53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84万亩,建设机电提灌站28座,通过强化水源保障、灌溉渠系建设等,提升农业灌溉能力。二是支持灌区渠系改造及维护。安排资金6.83亿元,对3座大中型、139座小型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及维修养护,支持2个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其中:安排昭化区1.57亿元,对27座小型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及维修养护,支持工农水库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整治渠系92.9公里,渠系建筑物1188座,加快补齐渠道老化失修短板,实现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33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628万公斤/年。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意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向上沟通汇报,争取更多灌溉渠系项目及资金支持。同时,加大省级资金对灌溉渠系建设及维修维护支持力度,推动提升全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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