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出《关于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投入的建议》(第090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级财政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健康发展,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一是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将包括农村小规模学校在内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从最初的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500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小学每生每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分别增长140%、88%。二是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对在校学生人数少于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照100人规模核定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年均增加中央和省级公用经费补助1.5亿元,切实满足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需要。三是鼓励各地加大倾斜。在足额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统筹上级相关补助和自有资金,通过提高标准、单列补助等方式,对小规模学校给予额外倾斜支持。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制定权限在国家层面,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厅积极向上反映有关情况,争取国家层面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小规模学校持续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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