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出《关于加大国企举办高职院校经费保障的提案》(第0108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省级财政高度重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在财政收支长期“紧平衡”的大背景下,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多措并举支持国企办高职院校加快发展。
一、关于加强省内国企办高职院校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方面
目前,我省共有4所国企办高职院校,省级财政在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上,均将符合条件的国企办高职院校纳入了资金支持范围,并予以了重点支持。一是将国企办高职学校同等纳入学生资助资金支持范畴,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同等享受各项资助政策,2024年安排我省4所国企办高职学校中省学生资助资金7300余万元。二是将国企办高职院校同等纳入高职重点项目支持范畴,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同等享受“双高计划”“产教融合”“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等重点项目支持,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第一期国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累计获得中省奖补资金7100万元;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5G+AIoT智慧应用产业学院项目、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电力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分别入选四川省产教融合示范项目,各获得省级奖补资金3000万元;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产教深度融合改革试点项目”入选四川省产教深度融合改革试点项目,预计将获得省级奖补资金4000万元(目前已到位1200万元)。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国企办高职院校给予奖补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国企办高职院校纳入中省奖补资金分配范围,年均下达奖补资金约2700万元。此外,我们还积极构建“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多重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如支持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积极推进有更新教学设备、信息化改造需求的职业院校申报国家“两新”政策资金;指导金融机构改进和丰富金融产品、服务供给,为国有企业办职业院校和校办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支付结算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委员的建议,积极协同教育厅、省委金融办等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国企办高职院校给予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关于提高省内国企办高职院校学费标准方面
2023年,我省印发《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我省公办高校理工科类基准学费由4100元/学年调整至5200元/学年,提高1100元/学年。同时,实行“基准学费+浮动机制”的学费调整政策,其中:国有企业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不含艺术类专业)可在基准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可达5700元/学年左右,较先前已有大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委员的建议,积极协同发改、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学费、住宿费相关收费标准的政策研究,逐步构建与办学成本、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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