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从采购需求、采购执行、案件处理、信用修复等4个方面入手,积极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质效,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
严审采购需求。优化采购文件“编制人复核—采购单位审核—财政监督审查”流程,确保采购文件准确合规。突出审核重点,编制人对标的参数、评审因素等加强复核;采购单位从16个方面书面确认采购文件,并将《采购文件编制审查备案表》报备留存;财政部门重点审查评审因素是否细化量化、是否存在差别或歧视待遇、各类证书是否符合要求等。
规范采购执行。印发《乐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采购意向公开、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合同备案、履约验收等流程时限要求,深化上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推动采购单位进一步规范流程办理、提升采购质效。
严格案件处理。聘请政府采购资深律师团队,协作开展案件审查、案件调查方向分析、过程文书草拟审查、结果文书草拟等工作,提升行政裁决文书水平等,推进政府采购案件处理标准化、规范化。
△图为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审查现场
支持信用修复。加大信用修复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通过《信用修复告知书》、政策解读、电话提示等方式,提醒供应商信用修复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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