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力度,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大投入“保蓝天”。实施大气污染物三年减排行动,近两年设立3000万元环保绩效水平先进企业专项奖补资金,鼓励涉气企业积极开展提标改造、深度治理、降污减排。今年安排工业领域重点专项大气污染防治激励资金3840万元,鼓励各区(县)开展烧结砖瓦企业整治提升,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图为泸州市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真金白银“增净土”。聚焦全国“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区建设和无废城市建设,落实源头防控、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6大任务。“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资金超1亿元,支持做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溯源、历史遗留废弃矿渣堆体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污染地块调查和修复治理等重点项目。
建章立制“护绿水”。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原则,年均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覆盖21个国省市考核断面,支持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常态化推进河湖库“四乱”清理,2024年投入资金1200万元,支持完成全市流域面积河流健康评价工作。加强水土保持,2024年投入资金2.4亿元,支持完成16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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