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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四川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使用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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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四川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使用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使用标准为60分,即《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达到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参加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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