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文件,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起草了《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4年2月5日至11日通过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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