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欢客延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大件路白家段280号1栋2单元10楼1017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成都欢客延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四川省射击射箭运动项目中心)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486)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规定,责令成都欢客延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成都欢客延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7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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