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资环〔2025〕92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
经报省政府同意,现下达2025年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请按照《四川省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办法》有关规定拨付使用。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一、请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相关市(州)财政部门收到本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级财政部门,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绩效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资金预算表
2.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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