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行〔2025〕61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
2025年省级财政基层治理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已经省政府2025年第5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一次性下达你地2025年省级财政基层治理专项资金(第一批)经费如数(详见附件),主要用于支持城乡社区实施“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工程。此款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13999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
请严格按照《省级财政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行〔2025〕25号)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基层治理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财政基层治理专项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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