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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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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社〔2025〕79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财政局,省级相关部门: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光荣院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含展陈等)、省本级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制作等方面。

二、请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上述收入列第1100208项“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第20808款“抚恤”、第20828款“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有关科目。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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