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行〔2025〕105号
各有关市(州)财政局,省药监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支出进度,现提前通知你单位、市(州)2026年中央财政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相关科目。
请按照《中央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行〔2024〕111号)要求,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提前通知情况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