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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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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四川省财政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sc.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邮编:610016;联系电话:028-86726953;电子邮箱:sczt@sc.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制定《财政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厅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省级部门中第一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公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发布了财政厅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按照《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群众来信办理内部工作规程》,规范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原则上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政府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公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或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报告及报表。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细化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省级和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的预决算财政支出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强化财政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30件民生实事预算安排、执行情况,公开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三)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公开数据核查工作。全省共填报了省本级和21个市级、183个县级政府预决算,20480个部门预算、20442个部门决算的公开情况,覆盖面100%。抓好纠正整改。针对陕西专员办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省级有关部门和眉山、雅安两市及相关县(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规范。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发送至所有市(州),要求各地对照自查、整改完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了10个市、61个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整改规范情况,随机抽查了200个市级部门、1220个县级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地,限期整改落实。

    (四)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整合迁移至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契机,严格对标《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和年度考核指标,逐条对照具体要求,重新对厅互联网站开展栏目设置、功能设计、网页美化等一系列工作,打造信息公开主阵地。目前我厅已建立起“一站两微一箱”的政务公开大平台,即以厅门户网站为“母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数据等财政信息;以微博、微信为“两翼”,关注民生政策,发布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短讯;以厅长信箱为“窗口”,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加强互动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创新,主动服务为民积极回应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9

19

3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2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3

4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度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3

1059.25万元

    1.省级预决算。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向社会公开我省2019年预算报告及相关报表,新增编制了《省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款计划表》、《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务十年到期情况表》等表格,公开附件由2018年的71个增加至84个。除涉密部门外,省本级120个部门在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20日内,在省政府网站上集中统一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分项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开我省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报表,新增编制了《2018年四川省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汇总表》、《2018年四川省政府债务变动情况表》等表格,公开附件由2017年决算的37个增加至43个。

    2.财政专项资金。通过财政厅门户网站,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进行了公告公示,涉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财政PPP综合补助资金等93个项目,涉及资金总量 1808.29亿元。

    3.政府采购。2019年,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全省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69338条、采购结果公告54551条、变更公告17482条、采购合同公告72840条、投诉处理决定公告745条、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1410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2101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7364条、质疑答复公示1802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政府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政府采购风险控制和防范水平。

    4.会计管理。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补审信息,及时更新公开全省会计管理机构联系表,公告公示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面试评审相关信息,开展会计考试、评审、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政策解读。

    5.地方政府债务。2019年,政府债务管理处制定印发《四川省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信息公开方式、规则和内容。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公开了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券发行额,还本付息,财政经济等信息,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国债券信息网、财政厅官网,及时准确规范公开2019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全年公开披露7个批次。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专栏,定期向社会发布入库项目分阶段信息,提供推介项目、示范项目名录及关键信息,加大资源共享,主动接受监督。发布投资收益分析报告,以执行阶段的项目为样本,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分别分析社会资本的资本金投资收益水平和政府支出成本水平。发布融资成本分析报告,以已完成融资的项目为样本,从金融机构类型、融资方式、社会资本属性等方面,分析库内项目融资成本,推动融资成本信息共享。持续发布机构、专家参与情况报告,以管理库项目为样本,从服务内容、投资规模、取费情况等方面分析咨询项目情况。

    7.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多个平台,充分利用全省减税降费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契机,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宣传解读。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编印《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及解读汇编》,及时更新调整并公布我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

    8.财政厅部门预决算。及时向社会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和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主动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和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9.会计监督和行政处罚。对3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0家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查前公示;对全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和5家会计师事务所、16名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告。

    10.突发应急信息。及时公开了地震、山体垮塌、暴雨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政策、救灾资金下拨等信息。

    11.政务工作动态。重点公开了大型政务活动、工作动态、财政政策、资金下达等方面情况。发布政策宣传解读13篇,公布办理“两会”建议提案72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一)予以公开

26

2

3

1

32

(二)部分公开

5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诚信出具已获取信息

1

1

(六)其他处理

总计

64

6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0

0

0

10

0

0

0

0

0

6

0

0

2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信息的深度广度不够、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不足。2020年,我厅将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v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设好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打造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信息发布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政策、政府债券信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减税降费等信息。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财政厅门户网站设计,结合上级要求和财政职能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相关功能,提升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发布频次和政务服务质量。

    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制订财政厅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要求,从源头上规范政策文件配套出台相关解读材料,及时进行重要财政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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