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资环〔2023〕24号
有关市(州)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第3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省级)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主要用于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和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项目建设。部门预算功能科目: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政府预算功能科目:23003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快推动相关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请在收到省级预算文件后30日内,将本市(州)项目和资金安排明细情况报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备案。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第3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表
2.2023年第3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绩效目标表(分项目)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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